摘要:税收改革是我国自由贸易区创新发展的核心推动力,也是深化改革问题的核心和瓶颈难点。
今天下午,上海市政协十三次十二次常委会议,商定“建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区域,建设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的主题。
市政协委员孔美琪认为,税收改革是中国自由贸易区创新发展的核心推动力,也是深化改革问题的核心和瓶颈。
她说,在目前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框架下,全国各地自由贸易区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方面都实行了与国内基本一致的税率水平,推进税收改革效果不大。 一方面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与国际通行规则联系较差,抑制了投资贸易自由化的深度发展,另一方面允许区内注册企业开展区外业务,区内外企业管理的局限性模糊,不能实施自由贸易区企业独占的差异化税制。
“新税制是上海自由贸易区新区域建设的焦点。 孔美琪认为,上海自由贸易区新区域特殊经济功能的先行探索需要新制度的安排和特殊政策。 “税收制度不是以手段为目的,而是创造本质上平等的竞争、公平的税负的商业环境”
她认为,上海自由贸易区新区域建设应发挥集聚众多国际金融机构、跨国公司贸易总部分支机构和金融贸易高级人才的综合优势,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多年来试行的本外汇一体化自由贸易账户,加强有利于离岸经济建设的特殊税收政策制度供给,吸引全球跨国公司, 国内跨国公司在新区域设立投资、结算、运营总部,进一步推进离岸企业落地,支持和鼓励目标国际标准离岸金融和贸易业务。
孔美琪具体提出,自由贸易区新区域大胆创新数字包围网监管模式,建立更先进的税收、金融、备案、信用、签证、检疫、风险防范相结合的全系统数字化大平台。 在此基础上,注册和生产经营实际业务对新区域企业一律实施15%的名义税率,对高新技术外资企业、“勒颈”重要环节和重点领域企业也实施同等税收优惠。
孔美琪说,应参考广东港澳大湾区吸引国际高级人才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和做法,在自由贸易区新区域实施更优惠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对在新区域工作的海外(包括港澳台)领导人才和不足人才给予内地和海外个人所得税的负差额补贴,免除其补贴个人所得税。 在新地区享有“国内关外”政策的外资企业雇佣的中国公民,和外国员工一样享有关外优惠政策。
孔美琪认为,在新区域开展离岸税制探索,可以培育离岸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她说,世界各国投资者之所以受到离岸机构的欢迎,与一般的有限公司相比,税收受到很大的优惠是很重要的。 建议在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分割离岸贸易、转口贸易功能区域和离岸金融先行区域,实施物理围栏监督。 建设具有长期竞争力的服务实体经济离岸金融中心,可以对离岸机构开展的离岸业务和跨境业务减免间接税、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所得税税率可以低于15%。
另外,她还提议对跨境商品零售给予税收优惠,建立服务贸易开放“新高地”。 例如,对于被授权设立的“国内关外”监督的医疗机构,除了享受进口设备的免除关税外,还可以安装提供医疗服务时发生的医疗消耗品零售业务,例如血管支架、心脏起搏器等,参照现在的跨境电气商务税收政策,在进口商品的跨境零售中征收综合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