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促进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根据上级监察委员会的统一要求,花都区监察委员会于1月19日召开第一次稽察特派员招考会议,聘请了甘华、叶等10名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人员担任花都区监察委员会第一任稽察特派员。花都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纪委主任肖南龙,区纪委副书记、区纪委副主任黄庆先,区纪委有关领导干部约50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区纪委副书记、区纪委副主任兰晓军主持
。会上,黄庆先同志宣读了《广州市花都区监察委员会关于任命第一任监察专员的决定》。肖南龙同志代表花都区监察委员会,向10名专门检查人员逐一颁发了任命书。所有专项检查人员当场签署《履职承诺书》。特别视察员代表陈念茂作了代表发言。
本次聘请的10名稽察特派员是花都区监察委员会聘请的第一批稽察特派员。各区监察委员会严格按照监察专员制度,根据全国人大、政协、区管委会等单位的建议,经过调查和审查后,确定各专项监察专员。成员不仅包括区内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还包括村社、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律师事务所等不同社会阶层的社会信任人士。
据悉,专项督察将兼职履行监督、咨询和指导职责。专项督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将围绕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自身建设和纪检监察中心的工作开展监督,发挥咨询、调查研究、沟通和引导舆论的作用。专项督察代表陈念茂同志在讲话中表示,要认真学习《国家督察法》和省市专项督察工作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
名(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甘华、叶、陈念茂、胡月华、陈高丽(女)、、龚耀东、谭穗芳(女)、熊金红、严(女)为广州市花都区监事会第一特别检查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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