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12月30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发布《关于2019年上海市民营企业总部名单的通知》,高墩教育荣誉榜上有名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增强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促进上海民营企业发展,根据《上海市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意见》,2019年确定149家单位为民营企业总部《意见》将“民营企业总部”分为两类:企业总部和总部组织。申请企业总部认可,应当符合在本市注册并连续经营1年以上(含1年)的要求;去年年底,总资产达到1亿元。去年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除城市外,有2个以上的分支机构和其他条件
通过各级审批,最终被认定为上海民营企业总部。高墩教育等149个单位符合相关认定条件。政府将从增加补贴和奖励政策、强化人事政策和服务政策等方面支持公认的“民营企业总部”,支持民营企业总部引进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各类优秀人才。< br>
本文来源:zhongxin.net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