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对野生动物的监管,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19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监管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1、农业(集中)交易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等各类商业机构。严禁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买卖、运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活动。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和消费野生动物的,除现行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外
3。完全禁止以食用为目的在野生环境中自然生长和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的狩猎、交易和运输
4。停止受理驯养繁殖、销售、收购、进口陆生野生动物和其他食用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严禁食用“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5。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对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培训和宣传,禁止餐饮单位销售、采购、使用、加工和食用野生动物,督促餐饮单位加强对肉制品原料的控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行业自律
6、加强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警示,教育引导公众食用健康食品,增强健康预防意识和科学消费意识
7、发现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公众可通过12345热线(平台)举报
(《齐鲁晚报》)。齐鲁一点记者夏侯凤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