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赢这场艰苦的防疫斗争,全国范围内出台了禁止药店销售感冒药、退烧药和止咳药的规定。
截至3月16日12: 00,西藏、青海、福建、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徽、江西、山西、湖南、江苏、重庆、天津、吉林、贵州等13个省市的全部确诊病例均已清除不仅如此,在疫情最严重的湖北省,新确诊病例也下降到了一位数。
随着疫情的好转,在已经停止使用感冒药、退烧药和镇咳药的地区,零售药店已逐步恢复了这些药品的正常销售。然而,即使恢复正常销售,根据当地要求,药店必须注意这些预防和控制点。
从今天开始,大量药店可以销售发热咳嗽药
3年16日,四川省遂宁市发出通知,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防控形势的变化,从2020年3月16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将恢复销售感冒、发热咳嗽药
通知指出,此前禁止销售此类药品的通知已暂停执行,而《关于建立传染病防治期间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人员信息登记系统的通知》已恢复执行。
零售药店应规范实施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加强对工作人员的防控知识培训,适当保持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尽量限制举办聚集性促销活动,并对购买解热镇咳药的消费者进行实名登记
在全国许多地区,这些药物已恢复销售
在黑龙江省大庆市:从3月15日开始,在药店销售“解热、镇咳、抗病毒药物”已恢复,销售方式已调整:
1,“解热、镇咳、抗病毒药物”已恢复销售。3月15日以来,全市药店有序恢复销售“解热、镇咳、抗病毒药物”。购买“解热镇咳抗病毒药物”的药品,需填写“沃霍尔表”,并以本市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实名登记
2、调整药品销售模式取消窗口药品销售模式,继续隔离药品销售。
3、加强药品采购订单管理执行省、市防疫监督指挥部公告和行业标准要求,经营单位应加强销售人员的健康管理,保持经营环境卫生,定期消毒和通风;在购买药品之前,药品购买者必须戴上口罩,说明“龙江健康守则”,并测量体温。
浙江省宁波市:3月11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对我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的发热咳嗽药品种进行更新调整。从现在起,263种解热镇咳药的销售将继续暂停,其余的将登记销售。
江苏南京:根据南京市新皇冠肺炎防疫联控工作指挥部通知,从3月10日起,南京市所有零售药店将恢复销售解热镇咳药。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引导人员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治疗。
此外,在预防和控制方面,市民必须在进入药店之前测量体温。只有当你的体温正常时,你才能进商店买药。同时,所有解热镇咳药的购买都必须登记真实姓名,如身份证、手机号码、症状和所购药物的品种。药店也会及时将市民登记的信息上传到监管系统。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
:从3月5日起,该地区所有零售药店恢复销售发热、咳嗽、呼吸道疾病等相关药品所有零售药店在销售与发烧、咳嗽、普通感冒、呼吸系统疾病等相关的药物时,都应询问顾客他们的接触史。,登记并报告顾客购买药品的相关信息;引导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到最近的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浙江省绍兴市:3月4日,经绍兴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合防控指挥部同意,我市零售药店将从即日起恢复向公众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
零售药店销售上述药品时,应全面落实当地党委、政府对防疫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关于防疫期间零售药店购买解热镇咳药信息登记报告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零售药店防疫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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