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军的制度,只要是领兵,哪怕是最低级的领五下士,都不允许用自己斩首的人作为信用,必须依靠人头和受伤的人数来决定是否有功!一个个的吴基本上都是在战场上混在一起的,这位下士只需要管理好四个兄弟,牵制住他们,然后清点一下被他杀死的队伍的人数,经过战争清算,还要当着军法审判人员的面斩首,然后由兄弟们分担工作!
东周制度在该地区仍然普遍存在。农民普遍参加战争的时代不是
199战国时期。有一段时间,魏国把征兵时间缩短到14岁。显然,半岁的孩子没有胡子,但他们应该开始长喉结了。包括昌平之战,田雷送回来一百多名儿童兵,古人招募未成年人上战场是很常见的,而且这些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会没有胡子。没有必要证明这个人是否自杀了。重要的是他的头。即使一个士兵在一场战斗中用一只手杀死了十个敌人,但他得到了所有的头,那也没什么东周系统仍然是同一个部分。战国时期农民普遍参加战争的人数是
199,战争结束后不应该砍掉他们的头。在确认附近没有敌人的情况下,新杀死的敌人的头肯定会先被砍掉。战场杀人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容易,而且战场也不是电影里从头到尾冲上去杀人,有组织的军事纪律,听到什么号角就冲,听到什么反击!如果你一点不服从命令,你就会死。如果你不被你自己的人杀死,你就会被敌人杀死!东周制度在该地区仍然普遍存在。战国时期农民普遍参加了战斗
。因此,一般来说,一个五人小组在战场上最多只能杀死两三个人。两三个头不会被忘记。红眼杀手并不存在,因为那些杀死红眼的人早就死了!唉,封建时代的战争都是由国王和贵族发起的。对这些人来说,平民和奴隶的生活以及箭袋里的箭基本上是一回事。我们现代人认为不可接受的东西只是古人的通病。因此,这几乎足以使国王停止杀害梁,而不是发展成大规模屠杀。
东周制度在该地区仍然普遍存在。农民参加战争在战国时期是
。此外,禁止屠杀平民可能只是六国统一后期采取的政策。秦崛起初期,在尚不能进行大规模土地兼并的情况下,为破坏生产力而屠杀或掠夺敌人人口,似乎更符合秦的需要。即使在更进步的东汉时期,许多不需要被宦官杀害的人也在长达十年的动乱中被错误地杀害了。先秦时期会不会减少意外杀人?对秦军军方官员来说,这足以确保不会发生大规模屠杀。当时骑兵战术发展到什么程度?我真的没有注意这方面
东周系统仍然是同一个部分。战国时期农民共同参战的人数为256人+199人。根据这一原则,东方的骑兵总是有一些射弹,这被称为“熟练的弓箭手”。然而,不排除当时可能有骑马步兵战术。东周时期,甲子被称为“武士”,属于广泛的低级贵族。个体农民也应该分为中国人和野蛮人。中国人也大致分为学者、农民和商人。基本上,知识分子作为一种义务和权力参加战争是一种习惯。中国农民主要是士卒,依靠士兵。他们的主要工作是辅助和后勤,他们不被认为是独立的战斗单位。当然,也有中国农民被提升为武士的例子,但是很少有工人和商人,有些人在战争中使用野蛮人和奴隶。
仍是东周制度中普遍存在的部分。战国时期农民普遍参加战斗的是
199,但仍是前面提到的部分。农民共同参与战斗是在战国时期。坐以待毙不太好。如果被举报的人有确凿的背景并且没有被判有罪,举报人就不会被终结。这将使举报人害怕和不敢举报。举报虚假信息最好从轻处罚或不处罚,这样可以鼓励举报。不仅在战场上,而且在日常使用中。例如,如果你举报了某人的腐败,但由于证据不足,你没有被判有罪,那么你将被指控腐败。这太过分了,不能阻止检察官。古代战场不是你在电影中看到的那种战斗,成千上万的人直接在战场上战斗,而是一个队依次战斗,经过一段时间后撤退到另一个队。除非是一次失败,否则没有把人捏死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