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直属单位”驻泰省级以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防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在扎实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恢复企业生产和重点项目建设。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防疫和控制工作目前,防疫和控制仍处于关键时期和关键时期,防止输入、扩散和扩散仍是重中之重,不得马虎或松懈。企业复工复产,工人陆续复工,生产经营和物流运输活动增加,人员流动加快,防疫工作面临严峻考验。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在全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的同时,也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全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级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企业恢复生产和重点项目建设防疫工作专题班,统一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恢复生产和重点项目建设防疫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协调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生产,坚持疫情防控企业稳定生产的原则,确保疫情防控与企业生产同步进行,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2、严格夯实工作责任
前期,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继下发了关于企业复工生产和重点工程建设的相关文件。各级部门和单位要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
1负责进一步夯实属地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企业复工生产和重点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部署、推动和落实企业复工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2是进一步落实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充实专项工作班,接受并迅速处理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工作,监督企业防疫各项工作的落实。
3是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建立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的防疫控制工作机制,形成企业管理到车间班组、一线工人“横向到边缘、纵向到末端”的防疫控制全责任制落实防护装备和配送措施,有效保护需求
4是进一步明确企业员工的人身保护责任职工应如实反映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查,自觉遵守各级机关和企业的防疫工作制度,提高自身的防护意识和能力
3、扎实贯彻落实《防疫工作规则》
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工作的有关要求,防控措施要细化落实。为引导和帮助企业科学有序地做好防控工作,我市组织编制了《泰安市企业复工和重点工程建设疫情防控细则》(见附件),细化、规范和明确了不同行业的防控措施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此基础上督促企业开展防疫工作,依靠相关企业的指导,建立完善的防疫工作程序和标准,建立企业检查工作制度,督促企业有效落实环境消毒、人员防疫、物品出入境和疫情处置,落实好工作细则,牢牢把握防疫工作的主动权
4、强化监督问责
落实复工复产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的防疫控制措施,各级主管部门和行业要加强监督调度,切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疫控制的主要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市政府督查办公室负责全市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和防疫工作规则的部门和单位,应及时通报,造成疫情蔓延的,应移交相关纪检执法机构进行严肃追究。附件
:《泰安市企业复工及重点工程建设疫情防控细则》(扫描文本后二维码审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年2月12日
二维码以下扫描审查
《泰安市企业复工及重点工程建设疫情防控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