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政府
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自然灾害、事故灾害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措施:
A .组织对受害者的抢救和治疗,疏散、疏散和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援措施;
B。迅速控制危险源,标出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和其他控制措施;
c .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如交通、通讯、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立即为濒危人员提供安全避难所和生活必需品,并落实医疗救援、卫生防疫等保障措施;
D。禁止或者限制使用相关设备和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相关场所,暂停可能造成危害扩大的人员密集活动或者生产经营活动,并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E。使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立的财政储备资金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转移其他急需的物资、设备、设施和工具;
F。组织公民参与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G保证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h .严厉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一、严惩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抢劫财物、干扰和破坏应急工作等。,维护社会秩序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应急处置指挥部有权紧急调动人员、储备物资、运输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应当疏散或者隔离人员,传染病疫区可以依法封锁。
(2)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反应的需要,对食物和水采取控制措施。
(3)传染病病人在车辆上的密切接触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铁路、交通、民航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车辆停靠点实施控制
(4)突发事件中需要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应当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疗措施;拒不配合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法。
(5)在紧急情况下,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甲.对患者和病原携带者进行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B。对于疑似患者,诊断前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单独隔离治疗。
C。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病原携带者和与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的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公安机关可以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传染病爆发或者传播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A .限制或者停止集市、文艺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活动;
B。停课、停课、停课;
c .密封或密封受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及相关物品;
D。控制或宰杀受感染的野生动物、家畜和家禽;
E。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的封闭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