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上海召开了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卫生委员会、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情况。
市高级法院副院长焦花荣在回应时表示,上海市法院积极研究疫情爆发后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了处理民商事合同纠纷的方式。< br>
第一,坚持利益平衡原则,妥善解决矛盾和纠纷在具体案件的审理中,各方的合法权益都依法得到平等保护,敦促各方在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妥善解决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二是坚持严格遵守合同的原则,鼓励按合同正常履行合同。如果合同在防疫期间可以履行,法院鼓励合同继续按照原协议履行;如果一方能够履行但拒绝履行,而另一方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般会予以支持。三是坚持公平正义原则,审慎处理合同终止问题由于疫情的影响,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如果当事人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的协议、疫情发展阶段、疫情对当事人实际影响的时间和程度将得到全面考虑和公正处理。四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原则因依法采取防疫措施而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视为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