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提出,各地要加强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部署,切实把防疫责任落实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提前准备好登记服务窗口防疫控制所需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测温仪器等材料,采取通风、消毒、温度监测等必要措施,确保登记服务窗口的卫生,积极动员群众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开展登记管理政策咨询和业务管理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各级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一般不召集社会组织参加各种研讨会、培训、学习等人群聚集活动。应通过简化程序、优化程序、推迟处理时间、开放网上处理等方式,灵活安排年检、考核、抽查等社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对于在疫情爆发期间不遵守政治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散布虚假信息,甚至违法违纪的社会组织,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大执法监督和处罚力度,严格依法及时查处。各地要及时研究部署防控措施,制定应对形势的详细预案,切实加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疫情防控工作。
《实施方案》强调,各地要坚持党建指导,加强分类指导,切实促进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积极作用。一是促进社会组织和党员深刻认识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行业部门扎实做好本行业的防疫工作,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积极参与防疫行业治理和基层治理二是推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弘扬“一方困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按照当地防疫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自身专长,有序参与防疫工作。三是引导广大社会组织和党组织认真落实各项防护措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采取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加强自身安全防护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建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对当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要进一步细化制定相关防控措施,明确防控安排,切实抓好落实要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的先进模式和感人故事,加强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不断营造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凝聚团结力量、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面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