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员工被“指控”处理信用卡。谁对不良信用报告负责?
员工未办理信用卡,但由于透支逾期,个人信用报告逾期。这是什么原因?谁应该对此负责?几天前,岳西法院结束了一系列的名誉纠纷并给出了答案。
2011年,包括李某在内的5人在岳西县的一家公司工作。在此期间,该公司利用其员工的管理,收集了包括李牟某在内的五人的身份证。
公司与岳西县一家银行有关联。在没有身份证持有者现场确认的情况下,该公司为其雇员办理了信用卡,这些信用卡由该公司保管和使用。透支被用于公司开支。
由于管理不善,公司未能及时还款,导致信用卡持有人李某等五人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名义产生了逾期记录
后,某银行通过纠错程序消除了李牟某等五人的逾期记录,但双方未能就损失赔偿达成一致。李某等五人随后向法院起诉涉案银行和公司,要求其道歉、消除影响和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
199法院经审理认为,该银行和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对李某某等人名誉权的侵犯,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考虑到个人信用记录未被传播且已采取整改措施,实际影响已消除,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故决定由银行和公司向李某等五人书面道歉,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结果,没有一方对该决定提出上诉。法官在此提醒大家,
居民身份证是记录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文件。持有人应妥善保管,不应轻易交给他人使用。否则,一旦后续行为违法,虽然相关人员将依法承担责任,但给持有人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往往难以挽回。
来源:岳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