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观察员网络) r
\r \r 12月16日,格力电器宣布珠海市人民政府和珠海市国资委批准格力集团和珠海明骏投资合作企业(有限合作)转让格力电器股份15%的交易事项。 但是到发信日为止,这次的股份转让还没有完成股份通过手续。 \r
\r \r 本月2日,格力电器承诺格力集团和珠海明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者以46.17元/股的价格承受格力集团拥有的格力电器的9.02亿股(格力电器总资本的15% )。 总转让价款为416.62亿元。 这次权益变动后,格力电器变更为没有控股公司的股东和实际的统治者。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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