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0年个税特别附加抵扣政策优化纳税人信息不变不补
需要特别提醒纳税人的是,“特别附加扣除”的最大特点是通过自我申报实现的,这将建立一种基于诚信申报推定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在这个过程中,有些人不可避免地会采取虚假申报来逃税."
对此,税务机关表示,税务机关将采用事后核查来减少逃税。因此,虽然纳税人在申报特殊附加扣除时不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但如果税务机关需要事后核查,纳税人应能够提供留存的证明供日后参考。根据有关规定,虽然相关资料和材料在提交后将永久保存,但纳税人仍需长期保存这些材料的原件,以备检查。
特别提醒
2019年未填写扣除信息
明年还有机会享受。
2019年是中国实行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的第一年。有些纳税人可能没有及时填写相关扣款信息,即2019年从未享受过相关扣款。
提示
1 .纳税人需要扣缴义务人在下一年度继续办理特殊附加扣款的,应当在每年12月确认特殊附加扣款的内容,并报送扣缴义务人。
2 .对于扣除信息在2020年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必须修改相关信息,否则可能会影响纳税人的税收抵免记录。例如,纳税人在新的一年更换了工作单位,需要及时更新信息,否则新单位无法获得相关信息进行扣减,纳税人无法享受。
3 .在2019年报告扣除信息但在2020年没有变化的纳税人不能再被特别确认。
4 .如果纳税人未能及时确认,扣缴义务人将从次年1月起暂停扣款,并在纳税人确认后办理专项追加扣款。
5 .由于2020年是新的纳税年度,纳税人应提前考虑修改抵扣信息,因为赡养老人比例等内容必须真实,在整个2020纳税年度内不得再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