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今年的申报信息有变,则需要根据提示或者自行修改、增加或者删除。如果今年的申报信息发生变化,需要根据提示或自行修改、增加或删除。
一些小型合作伙伴可能没有填写2019年的特殊附加扣减信息,因此您将有另一个机会在明年3月至6月享受该信息。对于这部分纳税人,需要在单位发放上个月工资前填写特殊附加扣款相关信息并提交给扣缴义务人,以补充今年剩余时间2019年的特殊附加扣款。如果时间太晚,也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申请综合收益结算。
在报告2019年特殊附加扣减相关信息或修订2020年相关信息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今天让我们来看看!
首先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对于中上中年家庭和中下中年家庭来说,这种特殊的演绎实在是太过亲密,也体现了中华民族“孝为先”的优良传统。
根据《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独生子女纳税人每月扣除2000元。如果孩子不是独生子女,每月扣除2000元与其兄弟姐妹共同分担,每人分担的扣除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
但是,接受专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在获得证书当年申请特殊附加扣减“继续教育”。如果获得两个证书,只能按3600元/年的定额扣除。因此,如果一个人有多种研究需要,他或她可以通过每年的考试,以确保他或她可以充分享受每年的扣除。
第三项是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在所有特殊附加扣款中,“大病医疗”金额最高,超过15000元的个人负担最高可扣款80000元。这里的大病医疗费用不仅包括纳税人自己的费用,还包括配偶和子女的费用。因此,这项政策可以说减轻了患重病家庭的总体负担。
但是,由于大病医疗费用的不可预测性,每年享受大病医疗特别附加扣除政策。纳税人需要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的下一年度最终结算时申请抵扣。换句话说,2019年发生的严重疾病的医疗费用需要在2020年3月至6月结算时报告。
第四项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根据《办法》,纳税人子女在全日制学术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上的支出及其3岁至子女上小学期间的学前教育支出。纳税人可以选择由配偶一方按每个孩子每月1000元扣除税款,或由配偶双方按每个孩子每月500元扣除税款。如果纳税人有两个孩子并且都接受了上述教育,扣除额可以翻倍。
根据《办法》,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的房屋租赁费用,可根据城市水平按每月800元、1100元和1500元的标准扣除。但是,如果纳税人购买住房,他们就不能继续享受住房租金的特别附加扣除。
例如,如果小蓝在2019年申请了住房租金特别附加扣除,但她在年底买了一套房子,那么根据规定,她可以从明年开始申请住房贷款利息特别附加扣除,以前的住房租金特别附加扣除需要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