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先生
小律
热线咨询:陶先生手机131律师帮帮忙7843@TV法律微服务:你好,我在公司工作即将十二年,公司给我出具了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在公司12年间先后分别签了五次合同,2007年3月入职,2010年4月给开始交的五险,2014年7月开始交住房公积金,而且没按工资交,都是最低标准,12年工作间公司也没有给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日期,2009年2月17日一2010年2月17日,2010年2月18日一2011年2月18日,2011年2月19日一2013年2月18日,2013年9月1日一2016年9月1日,2017年9月1日一2018年9月1日,2018年10月又在最后一份合同时间上增加到2019年9月1日,请问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针对社保公司没交和少交的部分能否要求公司给补交,劳动合同终止如何补偿?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如果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拒绝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违法解除情形,可申请劳动仲裁,关于未按工资标准缴纳社保等问题,可要求单位补缴,也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处理。
以上是给您的意见,如有需要可以通过《律师帮帮忙》推介权威律师当面咨询,代为维权。
张女士
小律
热线咨询:张女士手机136律师帮帮忙1507@TV法律微服务:您好,我非常不理解我儿子现在的消费理念,我们也实在是无法接受他的做法。他通过借呗、花呗、信用卡透支套现各种手段已经花了几十万,他又没工作,无力偿还,我们也是普通工人没法替他还那么多钱,像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您好,根据您所问的问题,您可以告知他信用卡恶意透支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然后对他加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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