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泉县人民法院今天2月19日上午
土泉法院执行董事会执行人员通过微信视频与本案双方结束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王某与执行人内蒙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民事贷款纠纷案于1月7日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件以电子方式送达执行人后,案件承办人依法冻结了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40多万元。考虑到被执行人是民营企业,疫情期间生产经营将受到影响,承包商将在维护申请人诉讼权益的同时,尽最大努力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第一次被执行人了解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由于疫情影响企业处于停工状态,被执行人表示希望能够暂停转让几天,并积极筹集全部执行资金。随后,承办人和申请执行人耐心而仔细地沟通。申请执行人表示理解企业的情况,并同意暂时不转移被执行人的存款。双方就付款时间达成了协议。执行员与被执行人的微信执行案件沟通流程
案件顺利结案、
疫情顺利结案期间,团泉法院执行局在抓好案件落实的同时,开展了疫情防控工作。以执行指挥中心的实体化运作为出发点,采用多种网上办公模式,努力做好电话沟通、网上财产调查与控制、节点监控、案件上报与结案等工作。死刑案件。自节日以来,执行局已提交了200多份网上支票,冻结了150多个账户、微信硬币和支付宝余额,从网络上扣款9次,完成了16个案件,支付了112.5万元现金,确保了防疫和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