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房屋租赁_从疫情发生地到潮州湘桥租赁房屋者需登记备案,刻意隐瞒将追究法律责任

2年3月3日,潮州市公安局湘桥分局下发通知,进一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从疫情发生地起,加强对湘桥区出租屋、公寓、住宅等场所居民的调查、监测和预防。请广大党员群众从疫情发生地积极为湘桥区出租屋、公寓、住宅等场所的居民提供线索,并拨打辖区派出所(附后)或0768-2210110。

出租房屋、公寓和住宅房屋的业主应积极向居民进行检查和反映。如发现疫情发生地的居民应主动致电辖区派出所(附后)或0768-2210110报告承租人未按规定登记相关信息,故意隐瞒或拒绝报告,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潮州市公安局湘桥分局

199派出所电话:

199西玛派出所0768-2181777

199城西派出所0768-226322

199桥东派出所0768-252260

199西鑫派出所0768-268144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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