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防范疫情措施_澄迈:关于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倡议书

县级餐饮服务单位做好新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建议

县级餐饮服务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我省启动了一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人人有责任防控疫情。根据省、县两级相关防疫工作部署,为维护公共卫生和生命安全,减少交叉感染,降低传播风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县餐饮单位发布如下举措:

1。从即日起,全县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对外营业,建议第一个月15日后(2020年2月8日)恢复正常营业

2。在省内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期间,各餐饮服务单位不得组织、举办或承办城乡各类集体聚餐(如“公休日”、“婚宴”、“生日庆祝会”、“校友会”)对于预定的团体聚餐活动,我们应主动与客户协商取消或重新安排,并无条件退还押金。

3。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实行每日晨检制度。凡发现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者,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就医。

4、加强采购管理,做好卡票需求工作不准购买、烹饪、销售野生动物、家禽和来历不明的产品

5、确保餐具、用具、饮料等用具消毒后使用,定期对餐饮场所、电梯空间进行消毒

6。如果就餐的顾客出现咳嗽、发烧、疲劳等症状,请及时联系医疗机构进行处理。谢谢你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一致,与全县人民一道,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流行病防治战争,确保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年1月26日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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